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抓好中小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保证我校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平安校园”创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提升我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积极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形成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校园平安”。主要做到“七有”、“七无”。
(一)、“七有”。即有务实的组织领导体系;有完备的规章制度;有计划的组织安全法制教育;有规范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实效的预警机制;有优良的应急事件处置队伍;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预案。
(二)“七无”。即无校园责任安全事故;无学生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无重大火灾或暴力事件;无食物中毒事件;无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案件;无其他影响学校稳定的政治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务实高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毅
副组长:刘明浩
组员:教导处、总务处、少先大队部、卫生室主要负责人及各科教研组长、班主任
2、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3、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开展。
4、要密切联系公安、交警、消防、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学校的创建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校内外资源总协调。
2、安保处。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组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协调各处室做好创建工作;负责起草收发各类安全工作文件,组织教职工依法执教,组织并协调各部门履行安全教育管理职责。负责安排落实门禁制度、夜间巡逻以及学校治安保卫、校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协调、化解或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联系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进行安全法制讲座。
3、少队部。负责落实学生思想安全、德育工作,组织各年级、各班级落实安全文明常规教育,负责校园学生安全常规管理和校内活动、外出活动安全。
4、教导处。负责课堂教学安全;体育课、活动课、实验课教学安全;体育器材室、实验室等各功能用房有关药品及器材存放及使用安全;外出教学活动安全。
5、医务室。负责卫生安全知识的搜集、整理、普及和教职工卫生安全教育;组织学生体检,负责重大活动防护、救治。
6、总务处。负责校舍安全;教学、生活设施安全;用电安全;财务安全。
7、心理辅导室。加强对师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与服务。
(未完,全文共3655字,当前显示121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