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域公安工作和谐协调发展
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是新时期对政法机关提出的新要求。作为县域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确保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把公安工作切入点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思考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县域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此,必须把公安工作切入点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思考,从有利于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这个第一责任。为此,必须破除三种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破除自满思想,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客观认识当前的治安环境和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以维护县域治安的成效、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来检验工作的成效。
二是破除畏难的思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以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作风,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
三是破除守旧的思想,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用新思路执行新任务,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二、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从严治警的务实之举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求,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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