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第13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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