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基本工作细则
一、民主选举制度
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团支部委员会要按期进行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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