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心得体会
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中央政法委提出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不仅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把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就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在保持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首先,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在提高法院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这些年,随着统一招录制度的落实,基层法院大都提高了进人“门槛”,从大学毕业生中择优招录了一批干警。应该说,此举优化了法院干警队伍结构,提高了法院干警队伍的法律知识整体水平。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大学生都是“出了校门进法院”,缺乏基层锻炼的经历,与普通人民群众接触较少,社会经验贫乏,在群众工作能力方面往往“先天不足”。即使那些在基层法院法院工作多年的老干警,由于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再加上“一步到庭”、“当庭宣判”等审判方式的影响,群众工作能力也显得“后天欠缺”。有人对此总结说,通讯工具先进了,我们与群众联系反而少了;交通条件改善了,我们到群众中的机会反而少了;办公设备现代化了,我们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反而少了。这些现象集中体现出了一些基层法院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方面的“本领恐慌”,群众爱听的话不会说,群众需要做的事情不会做,群众对法院工作或者法院干警有意见或者误解不会消除。对此,在履行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任务时,我们就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其一,要警力下沉,充实一线。要舍得把新招录人员放到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去历练,把人民法庭建设成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大学堂”。同时,要建立起法院干警定期交流制度,让干警都有到基层一线、立案窗口、信访接待等接触群众比较多的岗位上工作的机会。
其二,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要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群众,送法上门,巡回审判,调处纠纷,诚心诚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干警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推广“法制副职下基层”、“法官联系农户”等能动司法的成功经验,为干警深入群众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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