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心得体会
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中央政法委提出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不仅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把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就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在保持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首先,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在提高法院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这些年,随着统一招录制度的落实,基层法院大都提高了进人门槛,从大学毕业生中择优招录了一批干警。应该说,此举优化了法院干警队伍结构,提高了法院干警队伍的法律知识整体水平。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大学生都是出了校门进法院,缺乏基层锻炼的经历,与普通人民群众接触较少,社会经验贫乏,在群众工作能力方面往往先天不足。即使那些在基层法院法院工作多年的老干警,由于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再加上一步到庭、当庭宣判等审判方式的影响,群众工作能力也显得后天欠缺。有人对此总结说,通讯工具先进了,我们与群众联系反而少了;交通条件改善了,我们到群众中的机会反而少了;办公设备现代化了,我们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反而少了。这些现象集中体现出了一些基层法院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方面的本领恐慌,群众爱听的话不会说,群众需要做的事情不会做,群众对法院工作或者法院干警有意见或者误解不会消除。对此,在履行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任务时,我们就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其一,要警力下沉,充实一线。要舍得把新招录人员放到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去历练,把人民法庭建设成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大学堂。同时,要建立起法院干警定期交流制度,让干警都有到基层一线、立案窗口、信访接待等接触群众比较多的岗位上工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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