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我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
组长:杨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黎xx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韦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陆xx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黄xx县委办副主任
李xx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蒙xx县纪委副书记
莫xx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赖xx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xx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xx县财政局局长
罗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班xx县司法局局长
谭xx县教育局局长
韦xx县卫生局局长
杨xx县民政局局长
黄xx县编委办主任
杨xx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韦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潘xx县地税局局长
黄xx共青团xx县委书记
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由黄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㈠开展集中清理。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人口计生、民政、房管、工商、地税、乐里镇派出所等单位,以乐里镇社区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活动(本年度结合户口整顿工作同步进行)。在集中清理期内,县直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其他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由流动人口服务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开展登记管理。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
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依托各级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输入工作分解到用人单位及社区、学校、房屋出租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由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
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案(事)件,加大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侵害流动人口利益的问题,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㈣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将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的人员纳入视线,实施重点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犯罪。建立推广警备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协查通报制度。结合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带有明显地域特点和职业特点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此类犯罪上升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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