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治化解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汇报材料
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基层群众的土地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烈,由此引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呈现出快速增长且可能集中爆发的势头。为此,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创造性开展工作,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分类施治。三年来,全县累计发生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68起,经调解解决36起,立案调处32起,结案率达到100%。妥善处理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坚持协商调解为主,多渠道化解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建国后,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逐步确立,一些国家机关或原公社、大队等集体经济组织为兴办公益事业、经济实体或集体企业,通过有偿或无偿方式调用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当时不存在土地权属争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价值得到逐步凸显。巨大的经济利益使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迫切要求明确以前失去的集体土地权利归属,从而引发大量纠纷。这类问题呈现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涉案时间长,一些纠纷发生在五、六十年代,当时档案材料缺失严重,涉及人员多已亡故,导致调查取证工作难以进行;二是用地手续乱,一部分用地者至今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三是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大,增加了调处难度;四是土地确权发证不到位,目前的土地确权发证只到村一级,对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确权和登记。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耐心说服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妥善化解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如xx县新生劳改农场用地是文革期间经县革委批准从xx公社xx等大队划拨土地而建立的。1996年省司法厅决定撤销xx劳改农场罪犯关押点。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管理和使用。而xx市司法局在撤并xx农场前已将其土地租给个人耕种,承租人以租地合同未到期为由,要求继续使用土地。从1997年5月开始,xx等村群众多次上访,以当初划拨土地手续不完备为由,要求将原农场土地退回原集体使用。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积极奔走在xx市司法局、县政府、xx镇政府等村群众代表之间,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协调工作。一方面,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收回了xx农场的使用权;另一方面,经与有关部门查证,找到了当初调拨江营等村集体土地时给予补偿费用的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及时向基层干部群众通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在对案件分析研究后,提出了解决方案:在原xx农场多年用地已成事实,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尊重xx等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把原农场土地作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用地,通过宣讲政策,讲明利害,当地干部群众舍小利、顾大义,完全支持将农场用地用于移民安置,服从国家建设大局。xx市司法局和县人民政府对此方案也表示赞同,派出专人全力配合案件后期处理工作,使土地权属及地上附着物得以顺利转交,历时十一年的土地纠纷彻底解决。
二、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中的政策运用问题
共3页,当前第1页123s("hzh3");s("hzh4");s("hzh4b");施治化解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汇报材料相关内容:国土资源局关于“打非”工作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开采活动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xx〕158号)精神,县政府副县长、县“打非”领导小组组长吕德林同志于xx年元月5日召集国土、安监、煤工、公安等成员单位,就“打非”工作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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