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检察院工作总结
xx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深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强化侦查审判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锐意改革,科学管理,科技强检,素质兴院”作为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反贪污贿赂工作,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优化工作模式,提升侦查理念,努力寻求亮点、突出特色,深入开展查办大要案工作。全年受理初查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贪污案件9件,挪用公款案件3件,贿赂案件1件;大要案6件,占立案数的46%;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4万余元。
——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为主要内容,把工作重点放在开辟案源上,加大了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共受理各类案件6件,其中:涉嫌滥用职权案件2件,涉嫌玩忽职守案件3件,涉嫌徇私舞弊案件1件;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3件,滥用职权案件1件;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4件,转出1件,初查终结不予立案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决定逮捕的各类案件116件165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16件159人,不捕6人,立案监督4件,提前介入11件,追漏捕1件1人,防错6人,改性6件6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检察建议4份,向公安机关发提供法庭证据通知书12份,办案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157件223人,其中提起公诉108件145人,不起诉11件11人,报送绥化市院13件27人,退回侦查机关补查26件40人,防错追漏10件,提前介入6件,发检察建议8份。
——监所检察工作,重点是提高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强化对缓刑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4次,与在押人犯谈话96人次。自实行《关于防止发生超期羁押案件的管理办法》以来,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民行检察工作,真正发挥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监督作用,继续把查处“五类重点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寻找案源,加大办理民行抗诉案件力度。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向绥化市院提请抗诉案件7件,绥化市院支持抗诉3件,未支持2件,未审结2件,终止审查1件,撤回申诉1件。向法院建议改判2件,采用检察建议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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