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管理处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服务民生,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扬锐意进取、克难攻艰的开拓精神,狠抓基金征缴和内部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经办能力和经办水平,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多项工作都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受到各级的充分肯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从1986年10月开始实施缴费,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负责实施,1995年开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和对象为:机关、群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劳动合同制工人;乡镇机关选聘干部和乡镇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实际参保范围和对象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3家行政性公司。经过16年的不懈努力,参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运行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截止2011年12月,全市共有354个参保单位5525人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其中在职参保为3843人,享受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为1682人,在职参保人数与享受待遇人数供养比为2.28:1。全年应收养老保险费2461.2万元,实收养老保险费2441.5万元,当期养老保险费征缴率为99.2%;清收往欠9.17元,清欠率为100%;全年养老保险费支出3815.2万元;全年财政补贴收入1410万元。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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