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工作总结模板4篇
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的专职主要干部和到街道备案的专职非主要干部名单,各村党组织要及时将其姓名、聘用岗位、职责、工作时间以及街道监督投拆电话等在村公示栏予以公布,便于村民熟悉、了解和监督,形成以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特别是推进农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街道通过深入走访、座谈调研,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农村主要干部规范化管理机制的意见框架》和本街道实际,制订出台了《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的试行意见》,开始探索实践村干部专职化之路。
一、村干部专职化主要内容
《试行意见》分别从积极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全面实行农村干部上班固定工时制、切实加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干部考评机制、规范专职干部薪酬标准五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作了规定。而农村干部专职化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原则上:一是分类管理原则。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分专职主要干部和专职非主要干部两个类别。专职主要干部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选任。专职非主要干部主要从事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及为村民群众服务等服务类岗位,从村两委会成员中选聘,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从村两委会成员以外选任。专职主要干部和专职非主要干部的选用条件作了统一规定,但采用不同选用程序
(1)专职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先由各行政村主要干部结合本村、本人实际情况对照农村专职干部选用条件向所在农村总支提出专职化申请;农村总支综合现村干部平时工作情况,提出选用人选初步意见,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确定专职干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专职非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由各行政村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专职人选由村两委会提出初步意见,可优先从村两委会成员中选用,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从村两委会成员以外选用。专职人选须经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相应农村总支和街道组织办备案。在任职期限内,各村党组织可根据选用人员平时工作表现情况作适当调整,并报街道组织办备案。
二是精简实效原则。对符合条件且能脱产进行全日制上班的村主要干部,街道鼓励他们实行专职化,以把的精力投入到村庄建设发展上。而对各村专职非主要干部,街道主要通过核定职数的方式来保证既有人办事,又不致于人浮于事。根据文件规定,在册户籍人口200户以下的村原则上设1名,201-500户的村可设2名,501户以上的村可设3名(也可少设)。情况特殊村,可根据事务工作量和村级集体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经街道批准同意后适当增加职数。大学生村官不占村专职干部职数。结合农村专职干部的选用,同时做好选好配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交叉兼职,并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正常性地开展民政残联救助、劳动就业保障、卫生计生、外口管理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村文书、妇女主任、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原则上都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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