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改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地区发改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20**年,**地区发展改革委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纪检委、第二纪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加强发改系统各级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在作风转变上深化“五个服务”意识,在把握工作重点上突出完成好“五大任务”,为发展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支持和保证。现对照20**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指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体制
我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年地区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
二、党委主体责任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形成“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并认真落实廉政问责制,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与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每季度对本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半年和年终分别写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严格执行了“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修订完善了“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四项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由委党组会议和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9次,主任办公会议8次。
(三)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机关全面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发展改革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投资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进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开展清理办公用房、“清费治乱减负”、违反政治纪律、天价培训班、“吃空饷、占空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小金库”清查工作,巩固和扩大历年专项治理成果。
(四)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主要对发改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进度开展情况、人事任免等内容进行公开。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在充分利用发改委办公场所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网、《**日报》、发改委门户网站、党务公开网、政务微博、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发改委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促进发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目前,我委在**政府网发布信息174条、发改委政务信息网发布信息451条、党务公开网发布信息89条、政务微博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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