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计划停电管理制度
本单一式五份,一份通风科留存,机电、生产、安监、技术矿长各一份。
机电部门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三专两闭锁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七条安监站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者,严肃处理。
第八条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局扇,如需停开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同意。
第十条因拆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十一条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巷道全风压供给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送风。
第十二条加强对风筒管理,避免风筒脱节,破损及时修补,防止微风作业,如因此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论处,由通风科负责追查处理。
第十三条煤巷、半煤巷掘进,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综合防尘、防爆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否则不许开工。
第十四条煤巷、半煤巷掘进必须配齐专职瓦斯员,否则不许开工。瓦斯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按规定检查,不准空班、漏检。
第十五条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职维护,严格按规定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合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上井热补。
第十六条局扇在井下运转的规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局扇必须上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安排时间检修。
第十七条对井下老式高压防爆配电箱应列出计划逐年更换。仍在运行的每年必须做一次试验、调整、检修,防止越级跳闸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对于低压开关,班班都要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不得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必须加强对生产人员、通风人员、机电人员的有关安全、通风、瓦斯知识的培训。通风人员要熟悉机电、生产方面的知识。从事机电、生产人员要熟悉通风瓦斯方面的知识,要严格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二十条因故造成的无计划停风停电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值班员汇报。
第二十一条凡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头,班、队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将停风工作面打好栅栏,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
(未完,全文共3030字,当前显示9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