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要点(通用)
**是否记录。
**是否进行了再确认。
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l适当时,是否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全过程对产品进行了标识。
**询问标识方法的规定。
l是否针对了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监视状态如待加工、待维修、维修中等)
**抽查3个工序
l当有可追溯性要求时,是否控制和记录了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抽查1个产品的追溯路径
7.5.4顾客财产
l是否明确了顾客财产。(组织控制的顾客财产如饭店停车场内顾客存放的车辆;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如服装厂收取的顾客衣料)
l对顾客财产是否进行了识别(标识)、验证(如对提供的证据加以认定)、保护(贮存、保管等)和维护。
l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时是否有记录。是否向顾客报告。
7.5.5产品防护
l在内部处理(正在加工中)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是否针对产品(包括产品的组成部分)的符合性提供防护。
**是否进行了标识。(通常是警示性的保护标识)
**搬运过程中的防护(工具的选择、使用方法、工具维护、人员培训等)
**包装防护(包装方法、材料、包装标志等)
**贮存(场所选择、出入库规定、出入库手续、先进先出、物品摆放、标识等)
**保护(如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保护措施)
l产品防护的实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效。
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l是否确定了需要开展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和测量要求。(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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