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类管理制度
公司垃圾站管理规定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的管理,特对厂区垃圾站做如下规定:
一、垃圾站倾倒垃圾时间定为两个时间段。每日8时—9时30分;15时—16时(节假日大搞卫生除外)。
二、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垃圾倾倒在垃圾房内,严禁随意乱倒,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倾倒垃圾。
三、职工食堂垃圾及热处理厂喷沙废沙装必须装袋,装袋后,按行政管理部指定垃圾房倾倒。
四、各单位砂轮沫禁止倾倒在垃圾房内,需按指定地点倾倒。
五、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倾倒人50元。
企业房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公司房产的统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提高房屋的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房产是指在公司属地上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主要有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后勤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附属用房等,其产权属于公司所有。
第三条房产管理必须符合公司总体建设发展规划,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
第二章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四条行政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维修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房产管理办法。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房产管理、维修、改建及扩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定用房分配和调整方案,提出房屋建设维修的意见。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房屋建设、验收、房屋土建(内、外墙、地面、屋面、门、窗)、上下水管道及供暖设施、环保、工艺水管线、消防管线设施的维修、维护。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房产管理总台账,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组织新建工程各项验收,办理资产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档案管理。
第三章房产管理
第八条公司房产实行统一管理,由用房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统一安排调配使用。
第九条用房单位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调换用房,不得私自出租用房、不得私自改建、扩建,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改变用途。因机构调整,用房单位要按时办理用房退交及调整手续。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随时检查用房单位房产使用情况,发现闲置用房及时调整,或有权收回另行调配。
第四章房产维修、维护与改造
第十一条为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行政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施工方案和项目工程预算,并对大、中、小维修项目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分别提出维修计划和施工方案,上报公司立项,待批准后,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认维修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用房单位房屋需要进行局部维修项目时,由用房单位到行政管理部登记,并填写《维修项目报告单》。行政管理部根据《维修项目报告单》到现场实地察看,确认维修设计方案和预算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单项维修项目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立项工程预算,需经用房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报行政管理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行政管理部直接安排维修。
维修项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立项工程预算(涉及房屋主体结构的要由设计部门论证),需经用房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报行政管理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总会计师签字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预算及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后对维修项目组织验收,并由用房单位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用房单位申请,由行政管理部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经主管领导签字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预算及组织施工,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验证、企业信誉审核、审核工程预算、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竣工后组织施工结束后验收,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维修项目结算单据的审批,在正常情况下,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资产财务部负责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同时计入使用部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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