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为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树立文明生产的新风尚,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意识和整体素质。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细则。环境卫生的具体要求:
1、工作场所内,必须保持清整洁,不得存有垃圾、污垢或碎屑,具体包括:(1)工作场所要保持安静。(2)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3)工作场所不能随地吐痰。(4)墙壁不得有污垢。(5)玻璃要保持清洁明亮。(6)垃圾要及时清理。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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