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度
三十二、炊事员职责
炊事员在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1、关心时事政治、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热心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2、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
3、掌握一般主副食原材料质量的鉴定和保管方法,懂得营养学知识,会调剂花样、精打细算,粗菜细做,改善伙食,保证饭菜质量。
4、能够接待外来客人的就餐。
5、勤俭节约,计划用粮,爱护炊具,不浪费主副食品,节约用煤。
6、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炊具消毒和个人卫生检查。
三十三、食堂管理制度
1、行政管理制度。处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在处行政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食堂炊事员的录用和工资待遇,由食堂负责人直接确定,但必须征得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其工资待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劳资规定。
2、财物管理制度,购买的主副副食品要严格验收,饭菜票回笼要登记监收,食堂物资要专人保管,不丢失、不浪费。物尽其用,不准私自出售食堂物品,不准存放私人物资。
3、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卫生要做到勤扫、勤擦、勤洗、勤消毒、无蝇、无蚊、无积尘。不卖、不做腐乱变质食品。
4、帐目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公开一次帐目,每年底处财务科和审计科要对食堂帐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
5、周订食谱制度。每周订出食谱表,尽可能做到早餐不重样,中餐多样化,保证按时开饭,并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三十四、处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1、处机关财产通过清理,在移交的基础上登记做帐,做到帐物相符,专人保管。
2、各科室配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卫生用品,实行固定使用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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