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上门、上路、目标承包任务。
五十二、所审计科(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及时、准确报送各种审计报表。
2、对“两费”的征收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会计决策及各种报表,是否真实、正确、合理、合法进行审计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5、负责检查落实本所审计结合的整改情况,并写出执行情况报告。
6、负责上路稽查的组织工作,适时开展夜检,及时上门催收欠款,抓好查漏补征。
7、完成上门、上路,目标承包及领导和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十三、征稽人员工作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到位,因迟到、早退影响工作者扣“活工资”1%,旷工一天扣“活工资”50%。
2、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聊天、不做私事,杜绝买菜、打毛线、吵架、下棋、开玩笑等不良行为,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
3、为了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安静的办公条件,办公时间严禁带小孩。
4、坚持上班着装,做到整洁、端庄、不穿便服上班,不穿拖鞋(微机室除外)工作,违者一天(次)扣“活工资”2%。
5、坚持每周下午业务会议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中疑难问题在会上商量解决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6、出门办事、进帐、追款、稽查应向科室及所领导讲明情况,说明去向、时间,否则作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十四、征稽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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