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理顺单位人事管理关系,增强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方面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事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统计建设、发展这一中心,不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加快人才结构调整,形成科学的选用人才政策导向,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第二条、人事管理体制和机制,比照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大力推进和完善引进人才、公开考录、竞争上岗、科学使用等方法,建立起公开选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条、工作人员的考录﹑调配、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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