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八、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或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九、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考核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其具体工作由培养人负责。
二、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三、考核工作由支部临时派支委成员会同培养人一同进行。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装入该积极分子档案。
四、考核材料要以记实为主,公正客观、实事求是,避免空洞的议论。
五、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人必须同被考核人进行谈话,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六、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写一份思想汇报。
七、支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情况,党委每年听取一次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有专题会议记录。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培训制度
一、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集中培训两次。
二、一般情况下,普通积极分子由基层党支部负责培训,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和当年发展计划的由党委负责培训。培训班可吸收外围积极分子参加。
三、每次培训结束时,积极分子均要写一份学习体会,支部将学习体会和学习情况一并归入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整顿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整顿工作在党委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整顿一次。
二、整顿工作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和定期考核结果,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整顿结果要及时上报党委。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按普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年度发展计划三个档次分类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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