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三、将支委会的研究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四、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注
(一)。支委会在讨论确定前要对申请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
1、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
2、通过查阅档案和有关知情人,了解申请人成长的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其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与申请人谈话,鼓励其成长进步,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态度。
4、个别听取党员对申请人的评价,征求党小组和支部委员对申请人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看法。
注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应该比照党员条件来确定,但也不能把党员条件同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画等号。一般来说,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
1、年满十八岁,为中国公民,主动申请入党,有较强的入党愿望,积极靠近党组织。
2、承认党的纲领并愿意遵守党的章程,具有初步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觉悟,自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3、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等岗位上表现比较突出。
4、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思想作风正派,注意团结同志。肯干助人为乐,具有奉献精神。
接受预备党员程序
接收预备党员工作程序,是党组织实施壮大党员队伍目标的具体工作步骤,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一般说来,这个程序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在接收预备党员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政治审查
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入党。
(一)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看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方法,一般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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