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三、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敢于触及党员的痛处,认真开展批评,在分清是非基础上对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六、表彰或处理。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
一、对在民主评议中
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二、支委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党支部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五、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党委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
一、筹备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在党委任届期满之前(一般提前3-5个月),召开党委会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可责成党委办公室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
2、召开党委会听取党办汇报,并对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委员、书记和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组织沟通;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事宜;责成党办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3、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并表决通过《决议》。以党委的名义向旗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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