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管理新规:确保中央惠民政策落地
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不久将进入百姓的医疗保障生活。
《办法》对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相关功能做出了规定。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医疗保险应当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此次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在设计和管理方面有3个明显特点:一是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不得拒保的规定突破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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