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供销社贵港市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贵港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社门户网站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凡在市内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市联社门户网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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