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效配置办学资源,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临沂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为落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成立资产管理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更新变动等工作。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成员若干人,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对小组成员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对组长负责。
第二条资产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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