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一、图书借阅制度
1、学生一律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人图书阅览室,借阅书籍。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要放回原处,不准擅自拿出室外,不准撕剪书中画面、资料。
3、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对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4、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并赔偿;遗失图书者,须以原价的三至五倍赔偿书款。
5、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准有任何妨碍他人学习和工作的言行,保持室内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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