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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