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纪律监控体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提高,特设立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实行纪律督查制度。
一、纪律与监督委员会每学期要拟定学期纪律与监督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并报院党委。期中总结一次工作。
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未完,全文共761字,当前显示20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