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减轻农村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玩乐的有关规定》(泽办发〔xx〕36号文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农村基层公务接待工作必须坚持一要热情,二要节约的原则,做到礼貌、热情、周到、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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