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档案管理制度
村务档案是指本村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资料、声像、电子、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一、根据档案工作业务的有关要求,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凡本村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一律由本村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更不得分散在个人手中。
二、凡归档的案卷均应案卷标题简明标准、内容清楚、字迹工整、组卷合理、排列有序、存放整齐。
三、为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库房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变、防鼠咬、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档案室必须安排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因离任和调离本岗位时,应替任和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五、档案管理必须建立登记、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六、查阅档案时,档案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热情主动地接待利用者,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当面清点,用后及时归还,同时要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未完,全文共2006字,当前显示66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