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xx市正在开展的“法治之冬”活动有关精神和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广泛开展“文化之冬、法治之冬、科技之冬”活动为载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主线,以做好群众工作,争取凝聚人心为根本落脚点,突出现代文化引领、法治教育、科技培训、正信正行、就业创业,着力在建强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思想教育、拓宽致富门路、办好实事好事、推进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使各族干部群众在参与活动中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为开创安康富美xx建设的新局面,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法治基础,提供科技支撑,凝聚精神动力。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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