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导组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委机关直属党委:
为全面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导组。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一)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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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在委党组的领导和市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我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
2、加强对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有效经验、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4、做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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