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凤凰县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停产的通知
落潮井乡、新场乡安全生产服务站,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目前临近春节,天气寒冷不利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对全县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停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产时间201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前全部停产到位。
二、停产要求
(一)各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停产计划,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和调度原材料购买、药物配置、产品制作等,确保在1月25日前全面停止有药工序生产,1月26日前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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