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校纪校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院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本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形成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我院规定的有关证

件,按期到招生工作处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书面向学院请假,并附请假事由的相关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

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诊

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短期内无法达到健康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但短期治疗可达到的,经本人申请,由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是否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及时缴费并持本人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在学院规定日期内到教务处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完,全文共5806字,当前显示14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