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脱贫攻坚工作岗责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依据《中共xx市金安区委办公室xx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岗责考核办法》(金办〔2018〕1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1、完成全年“双包”目标任务。责任人。政协办公室脱贫攻坚领导组成员。
2、“户脱贫”目标任务。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3、户帮扶措施落实。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4、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5、识别和退出精准度。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6、信息资料精准度。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7、贫困户满意度。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二、考核方式
结合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和省、市、区各类督查检查,采取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每月考核与年终考核,内部考核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未完,全文共1183字,当前显示3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