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六、正式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按预选时的相应办法处理。
七、填写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0”;不赞成的则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的后边空格内写上所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0”。
八、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统计选票。将候选人得票多少统计到总票上共同签字后宣布候选人得票数,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九、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党支部筹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举手表决生效。
5、拟定党员大会会议程序
六、开会选举
1、报告工作
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的支部书记(或党支部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报告之后组织党员讨论,认真听取党员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2、正式选举
选举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和制定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选举大会程序:
(1)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应达到支部实有选举权的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开会。
(2)宣布和通过选举办法。
(3)宣布支委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4)推选监计票工作人员。监计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出,经党员表决通过。
(5)监计票人分发选票,监票人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6)进行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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