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2、党务公开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次登记,归档备查。
3、党务公开的内容可结合实际确定,如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则暂缓公开。每一次党务公开后,镇党委、村党组织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党员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
党务公开的监督
党务公开工作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镇党委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为9人,由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组成,村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为3—5人,从本村党员、离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中推选组成。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组长1人。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①督促本级党组织按规定的要求公开党务;②检查、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③对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④列席直接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有关会议。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①向党委或党员会议报告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情况;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府,维护同级党组织的正确决策;③向同级党组织反映社情民意,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党务分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建设服务型政府、创建“五个好”镇党委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镇党委书记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分管组织的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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