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第一条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1、成立领导组
组长:技术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
通风副矿长通风副总
成员:各科室、队组全体人员
下设办公室。矿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分工:
(1)技术矿长王永峰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2)生产矿长闫海平,安全矿长张建彪,机电矿长贾玉珍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监督与督促工作。
(3)调度主任李路亮,负责组织,协调,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统筹安全,统一指挥。
(4)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①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
②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通风副技术矿长程师现场组织排放。
③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④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科组织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⑤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科长、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
(5)机电科科长。负责停送电前后的机电工作安排。
(6)安监站站长。负责瓦斯排放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人员上下井情况,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风机房前后20米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
(7)瓦斯队队长。负责组织,安排瓦斯员,在队长、电工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排放瓦斯,以及某采区瓦斯排放情况的统一及时汇报工作。
(8)通风队队长。负责矿井瓦斯排放过程中,按调度室的命令,准确开启或关闭指定风门,以及送风后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
(9)机电队队长。执行调度室机电科科长的命令,现场组织,监督,主风机及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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