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校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化学机械工程系党建工作,化学机械工程系分党校(下简称“系党校”)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规范》及机械工程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系党校直接接受机械工程系党总支和院党委党校的领导,接受党委党校的业务指导和办学监督。
第三条系党校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和党性教育,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我院和我系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我院和我系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教育,帮助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学员的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培养学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党风正的党员队伍,培养一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以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稳步推进。
第四条系党校的主要任务。培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承担我院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任务,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学术理论研究与讨论,指导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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