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统计报送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以及隐患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及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在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应结合本站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每个月对本站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每季度至少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并将排查治理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后,于下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报当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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