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训常规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校本研训的第一责任人,业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二、实行校本研训领导小组专题引领制度。校长、业务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必须做一个专题讲座在校内或教研组内交流。
三、实行外出培训教师汇报制度。凡外出培训教师返校后在校内做专题讲座或公开课进行学习汇报。
四、实行“三查三评”反馈制度。教导处要做好三次查评的反馈工作,以此进行全员培训。
五、实行学习研训例会制度。各教研组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2次的教学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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