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结合龙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道思想和组织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事关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队伍。
(二)述职述廉工作要与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报告制度相结合,要与开展机关“效能革命”,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一并组织实施。要充分运用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等形式进行述职述廉,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
(三)述职述廉工作在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协调。
二、述职述廉的范围和内容
(-)述职述廉范围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述职述廉对象。在职的区管领导干部(不包括调研员)为个人述职述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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