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统战部党员发展制度
一、党员发展原则1、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
2、党支部按照阶梯式、有计划地分为正在考察、已参加培训班、递交了入党申请、对党有一定认识四个层次,有针对性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3、对于那些熟悉统战知识、精通统战工作业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应重点培养和发展。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4、党支部采取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5、党支部每一季度与入党积极分子谈一次话,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6、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凡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培训结束时,应进行考试考核,学习成绩要存入考察档案。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考察应形成文字材料存入本人考察档案。
7、考察档案应随本人的工作调动而转入调入的党支部,对于该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三、党员发展程序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收到本人入党申请书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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