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
为提升我镇城乡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切实改善村庄环境卫生面貌,加快生态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联村考核,现将具体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居)委会、镇直单位。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以各行政村所辖责任区域环境卫生状况为基本考核范围,分为必检区和可视区。必检区:行政村责任区域内道路及道路(公路)两侧、操场、公厕、河道、池塘、村活动中心、房前屋后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可视区:水库、田头地角、山脚边坡等区域。各行政村负责对专职保洁员在各自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的清扫、清运等方面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同时,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户进行垃圾分类处理,搞好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排乱泼等现象的整治,切实落实好村内建筑、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
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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