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保证区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区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负责与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做好区委领导同志到区卫生系统调研指导和区委督导组在区卫生系统督导的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区卫生局党总支、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联络服务,以及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4、做好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5、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组织协调省、市、区新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并对下面的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7、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各组的主要职责
区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制度建设组、联络指导组和宣传报道组,各组的主要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编发《简报》,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区委督导组在卫生系统督导期间的联络服务,区卫生局党总支、领导班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调研指导的联络服务;负责与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和保障,统筹协调各组开展明察暗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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