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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考录工作操作方式的探讨

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实行考试录用制度,即。“凡进必考”称得上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这一制度的推行,规范了公务员的“进口关”,实现了公务员进入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公务员队伍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了“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过渡,不仅促进了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形成,而且有力地遏制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树立了党政机关选贤任能、公正廉洁的新形象。近年来,县乡通过考录,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进入各条战线,给公务员队伍输入了新鲜的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已成为县域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但由于考录制度起步较晚,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发展速度又较快,在考录工作中不免还存在着一些亟需完善之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考录制度执行力度缺乏严肃性。经过7年的耕耘,“凡进必考”现已成为公务员录用的共识。但是一些地方,仍然还心存侥幸,对考录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对高学历、高职称、稀缺专业人员实行免考或随意简化考试科目和程序,以考核代替考试,以考调代替考录二是“钻政策的空子”,利用考试与调任领导干部的空间,个别“庸才”不经考试披上公务员的“外衣”,堂而皇之登上领导干部的舞台,出现了“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三是考录工作缺少透明度,考生、家长心存疑虑,对考录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缺乏可信度

二、录用要求“门槛”过高,缺少平等性。一些部门用人要求过高,使很大一批考生“望门兴叹”,也让他们失去了平等竞争的机会。一是学历要求过高,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这样就把一批同等学历的自考生排斥在外。这既违反了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平等竞争”的规定,也违反了我国教育法关于“自考文凭和普通高校毕业文凭同等待遇”的规定。二是制定“土政策”,实行地域限制,只招收本地籍考生。这让公务员招考面向社会成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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