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工作报告
关于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森林法》情况、视察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评议林业局及其局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据《地方组织法》、《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监督条例》和《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评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6至11月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森林法》情况、视察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评议林业局及其局长的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执法检查、视察及评议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法律、工作监督力度,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坚持依靠群众、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支持和促进县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推动我县依法治理进程。
二、执法检查、视察及评议的目的。近年来我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森林法》,林业规划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林业局认真行使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得到加强。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视察和评议活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林业局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之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使我县林业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再上新台阶。
三、执法检查、视察及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25日—7月15日)
1、成立工作组
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成员:××××××(自治区人大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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