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信访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我们这个世界不和谐的事很多,大到世界,小到村落,从"9·11"恐怖袭击、伊拉克战争,到村民上访、邻里失和,到处都有不和谐的音符。当然,世界我们管不过来,也由不得我们说三道四。我只想说说我们生活的小环境,说说我们的眼睛能看得着的、我们的讲话能播散到的地方。
下面我着重谈一些构建和谐社会与做好信访的思考,与委员们商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可见,和谐社会是我们目前的一个崇高追求。于是,我们在报纸上讲和谐、在电视上讲和谐、在大会讲和谐、在群众中讲和谐,和谐成了我们的重心、成了我们的目标。但是,社会生活中最影响和谐的就是群众上访。应该肯定,我们各级对于群众上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现象值得研究。那就是我们把准备上访的人看起来,把上访在途的人截回来,把进京上访的人请回来,把不再上访的人供起来。但我们费心心机,信访仍然有增无减,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正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我们的努力没有得到预想的回报,我们的生活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和谐现象,社会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安定因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法律及解决纠纷的机制问题
1、诉讼渠道不畅。我们国家目前比较完善的诉讼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对欠缺的是行政诉讼。一些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或某些行政决定还没有完全纳入诉讼渠道。如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当其行使公权力作出侵害村民权益的决定,或其不作为造成村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其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常常被认为不适格等等。因此类事件发生纠纷,当事人的最佳选择便是信访。
2、村民权益受到侵害没有专门的处理机关。作为处理信访案件的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信访局,对信访案件并无直接裁决的权力;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或强制执行力。
3、上级机关接受信访多为转送或督促下级处理,不是受理后自己处理。这样就可能形成当事人不断地不服处理,由下而上,循环往复,缠访缠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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