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我进行述职评议,这既是对我本人的关心爱护和鞭策促进,也是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我任职近四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
2002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几年来,我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突出团结发展这一主题,狠抓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廉洁自律作好表率,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以人为本搞好服务,扎实工作创新局面。
(一)始终突出团结主题,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
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永恒主题。抓团结稳定就是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抓团结稳定就是在抓生产力的发展,在团结基础上求发展,在发展基础上求和谐,这就是我四年来的基本工作思路。为此,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狠抓团结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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