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企业集团合并纳税现状
4月25日,在**市西城区国税局举行的大型企业税收与管理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需要研究与探讨的税收政策问题。如集团总部与集团企业的收入、成本、损失、费用等项目如何合理归属,如何解决分公司就地纳税与总部统一纳税的矛盾,以及集团企业在合并纳税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如何在总部所在地与集团各企业所在地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集团企业发展,也影响到集团企业总部的决策。
我国企业集团合并纳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安体富分析了我国目前企业集团合并纳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国实行合并纳税制度的企业集团,范围过窄,应该予以扩大。据统计,到2003年,中国中央直属的企业集团、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家重点企业中的企业集团、省部级单位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营业收入和年末总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总计有2692家,共拥有成员企业28372家,平均每家企业集团拥有成员企业10.5家,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集团有74家。而目前在我国实施合并纳税的企业只有180家左右,这会造成企业集团之间税负不公平,影响国内企业集团的竞争力。
(未完,全文共1892字,当前显示5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